区各有关单位:
根据市人社局下发的《2015年度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说明》,为做好2015年度职称申报工作,现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审验依据、标准和计算方法
详见《关于实施<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>有关问题的试行意见》(青人发〔2002〕19号)(附件1)。
二、材料要求
工程及其他系列审验继续教育学分材料年限为近五年(即2011-2015年);卫生(计生)审验2013年至2015年材料。
三、报送时间及地点
晋升高级职称的继续教育学分审验材料整理汇总(填写汇总表,见附件2)后, 7月29日-8月7日集中报送到市南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科(宁夏路286号市南软件园A1楼市南区政府1620室),如有上交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的人员,请提前将合格证书复印一份自存,以方便日后填写申报材料。
晋升中级职称的继续教育学分审验材料在领取评审材料(7月29日至8月7日)的同时报送,并对符合条件人员当场开具“完成继续教育学分证明书”。
附件1:《关于实施<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>有关问题的试行意见》(青人发〔2002〕19号)
附件2:2015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汇总表
附件3:2015年度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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